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申报条件

来源:快飞出国留学 浏览:2465 发布日期:2023-02-22 14:41:54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每年聘任特聘教授150名左右,聘期为5年;讲座教授50名左右,聘期为3年;青年学者300名左右,聘期为3年。特聘教授奖金标准为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讲座教授奖金标准为每人每月3万元人民币,按实际工作时间支付;青年学者奖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那么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申报条件有什么呢?

一、总体规定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行岗位聘任制,支持高等学校设置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青年学者岗位,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特聘教授、青年学者项目面向全国高校实施;讲座教授项目面向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实施,中西部、东北地区的范围参照《中西部高等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执行。

教育部组织专家,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突出“高精尖缺”需求,强化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编制“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岗位指南,作为岗位设置、选才用才的重要指引和依据。

长江学者岗位设置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导向,与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相结合,重点支持在国家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国家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基地、特色优势学科和新兴交叉学科等设立岗位。加大向西部和东北地区倾斜力度,支持结合国家重大战略、区域经济发展与资源禀赋、特色优势学科等设立岗位。

每年聘任特聘教授150名左右,聘期为5年;讲座教授50名左右,聘期为3年;青年学者300名左右,聘期为3年。

教育部授予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长江学者”称号,授予青年学者“青年长江学者”称号,在聘期内享受奖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经费由中央财政专项支持。

关心支持

特聘教授奖金标准为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讲座教授奖金标准为每人每月3万元人民币,按实际工作时间支付;青年学者奖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

高校每年将受聘专家实际在岗和履职情况报教育部,教育部检查评估后按标准颁发奖金。

教育部和高校党委要加强对受聘专家的思想引领和团结服务,将受聘专家纳入党委重点联系专家范围,定期组织国情研修,开展座谈、咨询、慰问等活动。

高校要完善支持政策,按照聘任合同,落实研究生招生指标、科研经费、办公实验用房等具体配套支持措施,为受聘专家提供良好的教学科研条件。要积极搭建干事创业平台,支持受聘专家组建创新团队,充分发挥受聘专家的示范引领作用。

教育部支持高校举办长江学者论坛或研讨会,推动长江学者间的交流与合作。各地方、各高校要鼓励和支持受聘专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志愿服务,充分发挥长江学者群体作为专家智囊团的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高校要关心受聘专家身心健康,定期组织体检,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医疗保健服务。要及时了解受聘专家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注重人文关怀、强化服务保障,为他们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营造舒心的发展环境。要加大力度,广泛宣传表彰爱国报国、为党和人民教育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受聘专家,在广大教师中大力弘扬爱国奉献精神。

二、申报条件

特聘教授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具有爱国奉献精神,做“四有”好老师。

(二)具有高尚道德情操,恪守高校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学术道德规范等职业道德规范。

(三)具有扎实学识,胜任本科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

(四)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担任教授或相应职务,海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特别优秀的副教授或相应职务者也可申报。

(五)申报当年1月1日,自然科学领域、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推荐的人选年龄放宽2岁。

(六)聘期内全职在受聘高校工作。应当在签订聘任合同后6个月内全职到岗工作。

担任现职厅局级及以上领导职务者和聘任不满两年的青年学者不具备申报资格。

讲座教授

(一)诚实守信、学风严谨、乐于奉献、崇尚科学,在国际上享有良好声誉。

(二)在海外教学科研一线工作,一般应当担任高水平大学教授或相应职务。

(三)学术造诣高深,在本学科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取得国际公认的重大成就。

(四)申报当年1月1日,自然科学领域、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55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五)每年在国内受聘高校工作累计2个月以上。

青年学者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具有爱国奉献精神,做“四有”好老师。

(二)具有高尚道德情操,恪守高校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学术道德规范等职业道德规范;锐意创新,敢为人先,开拓进取。

(三)胜任本科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创新发展潜力大,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突出学术成果,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协助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四)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国内应聘者一般应当担任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其他相应职务。

(五)申报当年1月1日,自然科学领域、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38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六)聘期内全职在受聘高校工作。应当在签订聘任合同后6个月内全职到岗工作。

担任现职厅局级及以上领导职务者不具备申报资格。

三、项目设置

特聘教授

特聘教授的主要职责有: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要在教育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上下功夫,肩负起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要充分发挥教学示范、科研模范和师德师风典范作用,做“四有”好老师的示范标杆。

(二)以扎实学识和前沿研究支撑高水平教学,开设学科前沿课程,每学年至少高质量地讲授一门本科生课程,主持课程体系建设和教材编写,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在人才培养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

(三)带领本学科发展,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发展思路,推动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根据学科特点和发展需要,组建学术创新团队,着力培养优秀青年人才,带领团队开展高水平教学科研工作。

(四)积极承担或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加强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的攻关创新;深入研究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课题,积极探索关系人类前途命运的重大问题。在大科学计划、大科学工程、大科学中心、国际科技创新基地、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国家高端智库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五)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理论研究与公共决策、制度设计、新型智库建设等深度融合。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六)积极组织各类国际学术交流活动,主持国际合作项目,担任国际性学术组织和国际一流期刊重要核心职务,积极牵头或参与创办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学术组织和高水平学术会议,提升本学科在国际学术领域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讲座教授

(一)自觉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应聘高校的相关规定,恪守高校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学术道德规范等职业道德规范。

(二)开设国际前沿领域的课程或讲座,指导或协助指导青年教师和研究生。

(三)对本学科的发展方向和研究重点提供建议,促进本学科进入国际学术前沿。

(四)积极参与组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学术团队。

(五)积极推动国内高校与海外高水平大学等学术机构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向国内高校推荐海外优秀人才,向海外著名高校和国际组织推荐国内优秀人才。

青年学者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要在教育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上下功夫,肩负起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要充分发挥教学示范、科研模范和师德师风典范作用,做“四有”好老师,在青年教师中起到示范表率作用。

(二)每学年至少讲授一门本科生课程,积极参与教材编写和课程体系建设,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在人才培养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

(三)积极探索学科前沿问题,对本学科的发展方向和发展思路提供重要建议,协助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参与本学科学术梯队建设,指导或协助指导青年教师。根据学科特点和发展需要组建创新团队。

(四)积极承担或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在大科学计划、大科学工程、大科学中心、国际科技创新基地、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国家高端智库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五)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理论研究与公共决策、制度设计、新型智库建设等深度融合。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六)积极组织和参与各类国际学术交流活动,承担国际合作项目,担任国际性学术组织和期刊职务,提升本学科在国际学术领域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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