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公务员录用制度

来源:快飞出国留学 浏览:283 发布日期:2023-03-22 10:07:41

日本以公开考试制度录用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分为三级:高级考试,中级考试,初级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方法是下列七种的两种以上。笔试,口试,实地实验,业务评定,经历评定,其他完成职务能力的评定方法,体格检查。考试合格被录用后,要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一般还要经过半年的试用期后才能转正。转正后又要到基层去锻炼一个时期,最后才正式工作。

一、考试分级

日本公务员的录用考试分为三级:高级考试,中级考试,初级考试。

参加高级考试的资格,必须是大学毕业,考试合格被择优录用后,可以担任事务官。

参加中级考试的资格是两年制大学毕业,考试合格被择优录用后,担任一般公务员。

参加初级考试的资格是高中毕业,考试合格被择优录用后,作辅助性工作。

报考高级和中级考试者,必须懂法律。

二、考试方法

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方法是下列七种的两种以上。笔试,口试,实地实验,业务评定,经历评定,其他完成职务能力的评定方法,体格检查。

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必考科目,按政府部门的工作特点和要求由法律统一规定。

三、主考机关

主持考试的机关有两个:人事院和外务省,外务省主持外务公务员的考试,其他公务员的考试均由人事院举行。

考试的试题,由各部门拟出多种考卷,最后由人事院考试课统一选定。所以,各部门并不知道当年的考试采用哪一种考题。这就有利于防止泄露试题的可能性。

考试计划确定后,人事院就把各种有关公务员的录用考试的事项在《官报》和报纸、广播、电视里、杂志上公布,公告要写明招考的职务,报考的时间、地点等。人事院每年在各地举行数百场考试说明会,解释有关事项。考试结束,人事院把合格者按得分高低,排列成册,用人单位如需要用人,可向人事院说明需要具备什么条件的合格者,人事院向用人单位推荐得分最高的五名自愿者,供用人单位从中选择一人。

四、任职

考试合格被录用后,要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一般还要经过半年的试用期后才能转正。转正后又要到基层去锻炼一个时期,最后才正式工作。

五、制度原则

平等原则

凡是符合报考条件的人都有权利报考公务员,任何单位和官员都不得阻挠,否则,就会被追究法律责任。依日本《国家公务员法》规定,阻挠公务员考试任用者,处三年以上徒刑或三万日元以上的罚款。日本《国家公务员法》第29条规定:“国民不分种族、信仰、性别、社会身份、家庭出身、政治见解和政治所属关系,在本法面前一律平等。”凡是违反本法规定的平等原则的人,要处一年以下徒刑或三万日元以下罚款。

公开原则

所有公务员的考试与录用都要公开进行,招考公告要在报纸和电视上以及其他场合公开,考试要在全国各地考场公开举行,考试合格者名单由人事院公开发表,考试合格通知书由人事院发给应考者本人。

成绩原则

公务员的录用,取决于每个报考者的成绩,而不是取决于同长官的亲疏关系,也不取决于党派关系或者家庭背景。

择优原则

在公务员考试合格者中选择最优秀的人员予以录用,而不是合格者全部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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