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办理

来源:快飞出国留学 浏览:191 发布日期:2023-02-09 11:12:42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可以是未婚夫妻在婚前申办,也可由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申办。 申办该协议公证须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应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已婚者还须提交结婚证书;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有关的财产证明;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一、程序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双方或未婚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或婚后财产)和债务的范围和权利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分两种形式:

一是未婚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

二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协议,办理公证。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由当事人一方的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公证处受理。应当提交的材料:

⑴ 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

⑵ 财产的产权证明。

⑶ 结婚或未婚证明。

⑷ 协议书草稿。

当事人在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中,应对各方婚前财产(或婚后财产)在婚后的使用、维修、

保养、处分以及财产孳息归属作出约定,对各方婚前(或婚后)债务清偿作出约定。

二、作用

有利于防止和减少纠纷的发生

在这个法治社会中,一切都注重证据。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婚前财产公证起着证据作用,可以减少纠纷的可能性。当然,是否选择婚前财产公证完全是双方的选择。随着社会的发展,婚姻财产引起的纠纷呈上升趋势。正是因为大多数夫妻在结婚时不认为有一天他们会为财产问题发生纠纷。他们只看到眼前的幸福,没有想到未来的麻烦。因此,大多数人根本不会在婚前为自己的财产做公证。直到发生纠纷,才发现为时已晚。总之,婚前财产公证对我们中国人来说还是一件比较新鲜的事情。婚前财产公证有利于家庭稳定和社会发展。

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审判效率

离婚率逐年上升,大部分涉及财产纠纷。在离婚案件中,相当一部分当事人已就离婚达成协议,但因无法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而起诉法院。在审判中,特别是在调解阶段,我们经常看到原被告及其亲属为了争取自己的财产份额而面红耳赤。他们“公开合理,婆婆合理”。然而,由于他们在法庭上谈论证据,很多时候,一些当事人因为缺乏足够的证据而遭受了财产问题的损失,但他们没有办法,因为判决只能依法进行。婚前个人财产公证不仅方便双方自愿同意离婚,而且有利于社会稳定,减轻人民法院的审判压力。

有利于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

如果一对夫妇贫富差距很大,知道时间不长,那么在婚姻中,为了防止经济条件差的一方嫁给富有的一方,婚前财产公证将是一种非常理性的做法。一旦未来发生纠纷,关系破裂,就不会为财产问题争吵,也不会让富有的一方因为离婚而失去太多的婚前财产。夫妻互相尊重和爱,同甘共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有利于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然而,在现代社会,这是一种理想主义,它看起来很完美,但实际上隐藏着矛盾和纠纷。这样的公证对夫妻双方都有约束力。当婚姻发生裂变时,可以根据公证内容明确分配,在很大程度上有利于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

有利于夫妻良好感情的维持

由于婚前财产公证,因此,在婚姻关系中,婚姻一方也会有压力,即使富人不会大手大脚,因为他(她)知道,如果这样做,很可能导致离婚,同时失去关系,在经济上不可能得到更多的好处。因此,在这样的压力下,婚前财产公证对夫妻双方起着约束作用,有利于夫妻共同创造更好的家庭。

三、内容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现有夫妻财产(含债务)的名称、数量、规格、种类、价值、状况等;现有夫妻财产的归属及今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债务)的归属;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其他约定,如共同债务如何清偿,财产孳系息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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